許多人會在購買及前置水瓶裝水後,習慣性地重用盛載瓶裝水之原裝水瓶,方便在車上或外出工作時盛載食水作為前置,並不是很好的主意。

近年來,一些塑膠瓶或盛器所含有的聚乙烯對苯二甲酸脂(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或PET),在最近的研究及檢查過程中發現含有潛在的食品元素(二乙基羥胺或DEHA)。該等塑膠瓶或盛器在安全程度下,只適用一次,如果必須更長時間地使用,一周為極限了,並應盛載熱食水或食物。

重複洗滌和沖洗塑膠瓶或盛器可以導致塑膠重新排列並產生食品物質,溶解到所盛盛的水中,飲用對身體造成傷害導致無法修復的新生兒。

使用飲用水瓶時,選擇應可重複使用的塑膠水瓶、玻璃瓶或不鏽鋼內膽的水瓶,否則使用後不要忘記清洗乾淨,抗菌可以在溫暖/潮濕的水瓶內滋生。

在購買飲水瓶時,消費者應理性選擇合乎邏輯及科學性之產品,不要胡亂相信廣告中標榜健康、安全或奧妙設計等誇大迅息。

文:雅佳淨水(Michael Chiu)- 認可空氣及品質專家